欢迎进入绿色再制造产业专题!
位置:绿色再铸锻>>资讯>>政策>>内容阅读
山西省7月底前各市定出错峰生产方案 10月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予以停产治理
山西省7月底前各市定出错峰生产方案 10月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予以停产治理
  • 作者: 山西晚报

7月1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开始实施《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将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敲定实施细节。

10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设区市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设区市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

各市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确定限产比例。国家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省政府要求,7月底前,各市完成错峰生产方案的制定,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纳入错峰生产范围的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此外,重污染预警期间,凡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