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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煤炭、钢铁去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内容摘要:6月14日,财政部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为鼓励地方和中央企业尽早退出煤炭、钢铁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000亿元,实行梯级奖补。

6月14日,财政部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为鼓励地方和中央企业尽早退出煤炭、钢铁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000亿元,实行梯级奖补。

按照“早退多奖”的原则,在计算年度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时,2016-2020年分别按照实际产能的110%、100%、90%、80%、70%测算。

今年国务院确定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规模为1000亿元,5月中旬财政部称这笔资金已经拨付了276.43亿元,支持地方地方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6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笔资金已经向地方拨付到位。

近日,各有关省区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都已制定完毕,明确了本地区“十三五”期间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28个省级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完成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与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国务院国资委与有关中央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专项奖补资金的奖补标准按预算总规模与化解过剩产能总目标计算确定,钢铁、煤炭行业专项奖补资金按照两行业需安置职工人数等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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